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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耐震標準 內政部力推危老屋重建

20180912

內政部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表示,有鑒於日本、印尼地震帶來的災害,呼籲民眾辦理房屋耐震檢查。內政部已經在8月份修正危老評估辦法,不僅簡化申辦流程,更降低危老評分,只要超過45分即可立即重建,希望加速推動危老建築更新。

內政部表示,今年82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簡稱危老評估辦法)修正前,申請耐震評估需檢附的文件較為繁瑣,必須要有建築物所有權人逾半數的同意,並檢附逾半數的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及使用執照影本。

為簡化申請文件,內政部在今年82日已修正危老評估辦法,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只要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的會議紀錄,及使用執照影本,即可提出申請,大幅簡化所備文件。

另外,今年82日危老評估辦法修正前,如果耐震能力初評的危險度總分逾60分者,代表危險度高,可直接進行重建;若分數落在30分至60分之間,則需進一步辦理詳評,以確定是否有重建的必要。

內政部表示,實際施行發現,分數超過45分的老屋大多都有補強、重建的必要,所以內政部特別在今年82日修正放寬評估基準,只要危險度總分逾45分者,就可直接依危老條例重建,並溯及既往,之前已完成初評的案件可直接適用新的評估基準,以加速推動重建。

此外,過去危險度總分逾60分的老屋重建,可獲得8%容積獎勵,今年82日評估基準放寬後,只要逾45分,即可取得8%的容積獎勵;至於介於30分至45分需重建的老屋,容積獎勵仍維持6%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912002271-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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